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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企改革三年行动

国企改革三年行动

北玻院以改革践初心,用创新促发展

来源:改革办发布时间:2021-07-07

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玻院)定位于复合材料的技术研究与成果孵化,以国防配套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方向,设有国家纤维增强模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特种纤维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,是我国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领域集研发、设计、产品制造与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。北玻院科技成果先后孵化出复合材料风机叶片、CNG气瓶、汽车复合材料等产业,促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。

近年来北玻院以落实科技示范企业改革任务为抓手,坚持抓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全力推进改革任务举措落实见效,实现自主科技创新,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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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深入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

一是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。坚持并完善党委会与董事会、经理层成员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的领导体制。进一步厘清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,明晰党委会议事范围,健全前置研究清单。

二是规范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。完善公司章程、“三会一层”议事规则、决策事项流程及授放权清单等制度;设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,落实了董事会重大决策、选人用人和薪酬分配等职权。

二、建立四个科研管理机制,提升自主创新能力

一是以集成机制打通科技创新的内部“产业链”。建成了集产业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、新产业孵化、行业服务于一体的技术创新中心,通过创新中心的系统引领,打通科技创新各环节的“壁垒”,加速科研成果的孵化和转化。

二是以激励机制充分释放科研人员的活力。加强科技人员激励,建立了涵盖从项目立项到成果转化的7种奖励机制,覆盖项目立项、成果奖励、专利奖励、标准编制奖励、科研论文奖励、成果转化奖励和超额奖励等方面,使科研人员在研发各阶段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。

三是以“赛马机制”激发科研团队的竞争氛围。完善科研项目管理,推行“揭榜挂帅”,健全科研项目经理负责制,实现团队组建、技术决策、经费使用、成果认定、收益分配5个方面的最大授权。

四是以科技人才聘任制培养核心团队。健全科技委、科技委常委、学科带头人评聘制度,围绕核心技术构建了复合材料技术的14个学科方向的科研团队。

三、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中层聘任制管理

坚持市场化为导向,建立“1234”的“市场化选人用人”管理模式,形成了“一个基础+五个化””管理模式,以明确岗位分工为基础,市场化的“选”、合同化的“管”、契约化的“考”、差异化的“酬”、制度化的“退”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。

一是构建“123”的管理制度体系。“1”是公司本级及所属公司的经理层成员100%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。“2”是制订《薪酬管理办法》《绩效管理办法》,形成管理制度规范。“3”是建立以《聘任协议》《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》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》为主要载体的契约化管理机制。实行“一人一岗、一岗一表”的年度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,建立“双70”(年度、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小于70分)的退出机制,实现刚性考核、刚性兑现。

二是实现中层管理人员“四制”管理。竞聘制,2020年12月通过竞聘,中层管理人员下调比率9.1%;干部队伍80后占比67%,较上年提升11%。任期制,任期3年,开展“年度+任期”两期考核。岗薪制,以岗位职责构建差异化考核机制,一岗一薪,易岗易薪,以业绩目标实现“能增能减”。淘汰制,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名的,以刚性考核实现“能上能下”。

四、持续深化“三项制度”改革,健全市场化用工机制

在以岗位管理为基础、合同管理为核心,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%的基础上,持续深化“三项制度”改革。

一是健全岗位体系。拓展管理、职能、营销、技术、操作五大职业发展通道,进一步健全“不看身份、不看资历,只看能力、只看贡献”的任职资格标准,形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“能上能下”的职业发展动态管理机制。

二是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,细化配套退出条件。建立绩效考核与员工岗位退出的刚性联动,实现员工100%考核,考核不合格,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,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

三是探索工资总额备案制与单列管理,补齐“三能”激励约束机制。在申请并推行了工资总额管理备案制,并根据“科技驱动、高质量发展”发展导向,选择利润总额、技术投入、人均创利为工效联动系数,建立健全以企业绩效状况“能增能减”的工资体系。薪酬资源向核心技术骨干倾斜,对引进的高端专业人才、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技术人员执行单列管理,确保薪酬水平具有吸引力和激励性。

五、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,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

开展以科技企业股权激励为主、项目模拟法人制等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,建立多层次系统化中长期激励体系,实现骨干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,进一步激发骨干、技术人员科技创新的主动性与活力,增强公司持续创新动能。

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。根据《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》,2021年向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,采取“股权出售+股权奖励”工具,遵从“以岗定股、按岗定额、岗变股变、人离股转”原则,按照“人股分离、人岗匹配、岗股结合”方式开展。激励对象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,按照增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,实现股权激励。

二是实施项目模拟法人制。建立项目团队与公司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合伙人机制,建立新型科研管理模式与激励约束制度。公司和项目团队出资(风险金)设立模拟公司,签订责任书及运行方案,约定科研任务指标、运营KPI、资金管理等内容,实施独立财务核算,出资方以出资权益享有收益、承担风险,建立项目团队与科研项目的利益捆绑。模拟公司设董事会,厘清各层级权责清单、界定决策流程,聘任经理层,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。项目模拟法人制实现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。